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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茂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02-19 1363
简介: 近年来,陕西、新疆等地物价主管部门和水利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的途径,在一些灌区推行终端水价制,有效地杜绝了中间环节的搭车收费和截留挪用现象,减轻了农民不合理的负担,促进了节约用水。汪恕诚部长对陕西、新疆的经验曾做过重要批示:“对陕西、新疆的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本文介绍的是新疆头屯河灌区终端水价改革的经验,供大家学习和借鉴。关键字:新疆头屯河 灌区水价改革 初步
新疆属于纯灌溉农业地区,水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多年来由于供水管理体制不顺,支渠进口到农渠出口的末级区间供水水价没有核定,完全由各乡镇自定,采取按亩和按人头收费,形成农民喝“大锅水”局面,导致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民浇多少水完全由村主任说了算,没有公平的用水环境,民怨很大;各种提留费用层层加码,搭车收费十分严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民减负问题的精神,在自治区计委、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头屯河灌区推进了终端水价制改革,对农业用水水价进行了统一核算,实行一价到户,一票到户,让农民用上了放心水,交上了明白费。
水价管理制度缺位 水费计收不合理头屯河灌区水价改革势在必行头屯河是新疆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市的一条山溪性界河,位于天山北麓,发源于天山山脉的哈拉乌成山北坡的吾鲁特大坂,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40亿立方米。头屯河灌区分为东岸灌区和西岸灌区,包括乌鲁木齐市西郊的四个农场和昌吉市若干乡镇,属于纯灌溉农业地区。灌区可耕面积约100万亩,设计灌溉面积4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43万亩。
改革前,头屯河灌区末级渠系(支渠进口到农渠出口)水价管理制度缺位,水费计收体制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末级渠系供水管理经费没人核定和管理,使本来应通过正规渠道计收的、合理的末级渠系供水成本成为乡镇搭车收费的借口。水费主要依靠村组干部计收为主,水费上缴到组,组通过截留上缴到村,村通过截留上缴到乡(镇),最后由乡(镇)向水管单位交纳水费。
由于终端水价管理制度缺位,水费计收环节多,各环节截留挪用水费严重,造成农民水费层层加码,搭车收费,喝“大锅水”“人情水”,个别人说了算,用水环境不公等现象十分普遍,国有水管单位水费不能及时计收到位。水费成了唐僧肉,最高时人均达到535元,折合亩水费71元。村干部权力大,收费支出账目不能及时公开,农民抵触情绪大,农民每年到乡镇、县市政府上访,已成为不稳定因素。由此可以看出,灌区水价改革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具有紧迫性。
理顺供水秩序 实行供水到户头屯河灌区终端水价改革步步推进2001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多次深入灌区用水单位进行调查研究、走访农户,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头屯河灌区进行以终端水价制,理顺供水秩序,实行供水到户为核心的价格改革与供水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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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行“一价到户”。水管单位以水利工程水费专用发票,按最终结算水价每立方米0.075元实行“一票到户”,向农民用水户结算水费。首先,由自治区物价局核定农民的最终结算水价,即终端水价每立方米0.075元;其次,确定水费结构和使用比例,即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费(结算点为支渠进口)每立方米0.055元含水资源费,支、斗、农区间末级渠系维护费每立方米0.02元,含支渠计合理成本,斗、农渠计合理维护费用;第三,实行最终结算水价,一票到户,向农民及时公布结算水价和计量点,从政策上堵死了搭车收费的漏洞。
二是改革供水管理体制。实行“国有水管单位—乡镇水管站—农户”的“一线通”供水管理体制。头屯河水管处作为支渠进口以上一级供水管理的主体,负责支渠进口以上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乡镇水管站作为支渠口以下末级渠系的管理主体,负责支渠口以下水量的调配、计量和水费的计收以及渠系的日常维护管理;农户自主用水,按方计量交费,对水管站的工作进行自主全过程监督。乡镇水管人员负责末级供水全过程管理。水引进村组,由乡镇水管人员进行分配,组级配水员接水并与浇地农户核对时间,逐户进行浇水、计时并由农户现场亲自签字,相互监督。最后经水管单位审查。各配水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各村组配水、计时、开票、收费工作。浇完一轮水后,配水员立即同水管人员一起核算水量,对该轮浇水计时、水量、应交水费核算后,在村委会公示栏公布,农户若有异议,现场答疑,找出原因改正,直到农户无异议,再行收取水费。坚持每轮水做到“三公开”:计时公开、计量公开、收费公开。
三是统一水费票据,规范收支行为。实行“一票到户”。根据规定,末级渠系维护费由水管处统一计收,单独记账,足额专项用于试点乡镇水管站管理经费开支。由管理处制定灌区乡(村)末级渠系维护费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收支分离的管理办法。
水费由乡镇水管站统一向农户代收,收费时配水员一定要给每户开具特制的“头屯河灌区供水到户预收水费专用收据”,严禁白条收费。收据统一在水管处领取,交多少水费核销多少票据,及时掌握收费动态。年底停水后结算水账,由头屯河流域管理处给农户统一开正式发票。
四是建立水费核算三级台账。各乡镇统一领取头屯河流域管理处监制的明细水账本、记时证等,农户浇水计时签字,配水员根据记时证计时和当次灌水流量计算本轮用水量,乡镇水管站统一核算当次灌水台账,建立农户、配水员、乡镇水管站三级水账。
五是实行水费计收银行托收。为加速水费的周转到位,通过与银行协商,水管处在属地农村信用社开水费收入过渡账户。存折由乡镇水管站财务人员保管,保管者只有存款权,无取款权。每月中旬和月末由水管处财务人员进行收入划转,十分便捷、安全。
在具体实施中,头屯河灌区按照确定模式、培训骨干、树立典型的步骤稳步实施,即率先在头屯河河西灌区三工镇、六工镇试点,待进一步总结完善,办法成熟后再在全灌区推广。
减轻农民负担 促进节约用水头屯河灌区水价改革成效显著头屯河灌区推进终端水价制改革,取得了两方面的明显效果:
一是减轻了农民负担。改革前头屯河灌区水价每立方米0.0453元,灌区农户实际平均承担水费达到每立方米0.113元,农户年上交水费达到每亩61元;2002年灌区农民终端水价确定为每立方米0.075元,较改革前每立方米提高了0.0297,提高了65%农户实际上交水费每亩34.5元。改革后亩水费下降26.5元下降了43%。终端水价模式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在灌区调查中,有些农民发自内心感叹地说:“要是你们早搞几年供水到户就好了,如今用多少水,我们自己说了算,交多少钱,我们放心。”
二是促进了节约用水。由于实行按方收费,结算到户,充分发挥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用多少水、交多少水费,农户增强了节水意识。改革前头屯河灌区年平均亩灌溉用水量540立方米,改革后年平均亩灌溉用水量下降到460立方米,平均亩灌溉用水量降低80立方米。以前“喝大锅水”时,每当晚上刮风下雨无人浇水,任水满沟串;这种现象现在已见不到了。
乡镇体制改革有待深化 末级渠系基础差末级渠系水价改革任重道远乡镇水管站定岗定员和村组供水管理组织机构问题,是末级终端水价改革成败的核心问题。乡镇水管站多年来靠搭车收费养活了很多编制挂在水管站,而工作在其他部门的“事业人员”或上级安排的富余人员。通过多次调查,笔者认为当前在头屯河灌区执行的末级渠系维护费的标准是合理可行的,在水管站列支的非水管人员的人头经费,决不能通过靠增加末级水价而变相地由农民来承担,应通过乡镇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来加以解决。
末级渠系的现状是基础条件差,供水难度大,沿程损失不一,阻碍供水到户的开展。政府当前应考虑加大农村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特别是田间计量设施的投资扶持力度,推行精准农业,促进终端水价制的推广。